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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物流运输—货物展览品进出境报关须知
时间:2018-09-19 浏览:1704

货物展览品进出境报关有哪些方面需要知道的?香港物流公司锦路通为你解答:
1、申报。
出口在国外举办展览(销售)的展品出口时,组织海外展览会(销售)的单位应当向出境国海关报告下列文件:
(一)归口审批部门的批准;
(2)展品清单一式两份;
(3)如果货物由外贸、工贸公司许可并经许可管理,则应提交出口货物许可证;如果货物不属于外贸单位,是否为受许可证管理的商品,应提交证明;
(4)出口货物报关单应一式三份;
(5)运输单证。
展品从海外重新引进时,在国外组织展览(销售)的单位应当向入境海关申报下列文件:
(1)展品清单一式两份,注明原始出发日期、地址、交通名称、展出国家或地区,展览期间出售展品、礼品、放弃、消费或保留给我的海外代理商使用其他加工条件;
(2)运输单证;
(3)一式三份《进口货物报关单》。
2、海关检查和放行。
上述出口展品和复运回国展品清单,经出入境地海关检查后予以验放。其中需要将复运回国的展品运至其所在地海关办理手续的,由入境地海关核准,将清单注明后,一份寄给组织出国展览单位所在地的海关,以便办理核销工作,也可按照“海关监管货物”办理转关运输手续。
说明:
(1)如果展品在国外明确销售并需缴纳出口税,则由海关征税。如果不明确,并且销售发生在国外,剩余的展品将在返回中国后补充征税。
(2)组织海外展览(销售)的组织。在国外展览期间购买的进口货物。可接受的物品、样品和其他材料必须根据海关规定单独包装和列出清单,并向入境国的海关申报。对于购买的物品,除了国外工作人员集体使用的住宿和用具外,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批准文件必须提交海关纳税或免税。